2005年7月21日
中国人民银行宣布,现阶段,每日银行间外汇市场美元对人民币的交易价仍在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交易中间价上下千分之三的幅度内浮动,非美元货币对人民币的交易价在人民银行公布的该货币交易中间价上下一定幅度内浮动。
2005年9月23日
中国人民银行宣布,即日起,扩大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非美元货币对人民币交易价的浮动幅度,从原来的上下1.5%扩大到上下3%;调整银行对客户美元挂牌汇价的管理方式,实行价差幅度管理,美元现汇卖出价与买入价之差不得超过交易中间价的1%;现钞卖出价与买入价之差不得超过交易中间价的4%,银行可在规定价差幅度内自行调整当日美元挂牌价格;取消银行对客户挂牌的非美元货币的价差幅度限制,银行可自行制定非美元对人民币价格,可与客户议定所有挂牌货币的现汇和现钞买卖价格。
2007年5月18日
中国人民银行宣布,2007年5月21日起,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人民币对美元交易价浮动幅度由千分之三扩大至千分之五;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人民币对非美元货币交易价的浮动幅度和银行对客户美元挂牌汇价价差幅度管理办法不变。